火花塞藏毒888.8克“三進宮男子”再審領死緩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記者趙野)三進宮男子,出獄後仍不思悔改鋌而走險,運輸毒品又鋃鐺入獄。12月9日,華明宏涉嫌運輸毒品罪一案再審落定,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運輸毒品罪判處華明宏死刑,緩期2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宣判後,華明宏表示要上訴。
  早在1985年,華明宏就因犯搶劫罪被西固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,1990年又因搶劫罪獲刑13年,2003年10月華明宏因犯販賣毒品罪獲刑5年,2007年7月刑滿出獄。2011年11月,華明宏因犯販賣、運輸毒品罪被蘭州中院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宣判後,華明宏以“不知道、受冤屈”等為由提出上訴,該案經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。今年11月12日該案在蘭州中院開庭重審。
  據指控,2010年4月初,華明宏的發小陳立(因犯販賣、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)給華明宏27萬元讓其匯款至成都“購買汽配”,貨到蘭州後再負責接收。4月13日,華明宏駕車前往七里河區崔家崖橋頭接貨,當他正從托運部工作人員手裡接貨之際,被布控已久的警方抓獲,當場從成箱的汽車配件火花塞內查獲包裝好的海洛因294.8克,冰毒、麻黃鹼594克。
     (原標題:火花塞藏毒888.8克 “三進宮男子”再審領死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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